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依法纠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联营商业企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10:20:48  浏览:803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依法纠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联营商业企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依法纠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联营商业企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于1990年3月、1993年12月登记注册的北京雷蒙协和商场、北京协和奥光商场,均为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联营设立的商业性法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协和电子工业(珠海)有限公司和协和房地产(宁波)有限公司。上述两家联营公司的设立,不符合我局《关
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和与内资企业横向经济联合有关问题的复函》(企外字〔1987〕第53号)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与内资企业联营、合营举办商业性企业”的规定,也不符合现行国家外资政策的有关精神和我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登
记管理的若干规定》(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登记管理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由你局根据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协和房地产(宁波)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督促北京协和奥光商厦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接受协和房地产(宁波)有限公司的转股,并按照我局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文件的规定予以规范

二、北京雷蒙协和商场的设立,虽不符合当时的有关规定,但鉴于协和电子工业(珠海)有限公司已具备条件,可按我局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文件的规定予以规范。
本通知执行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




1996年1月5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财产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财产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在船舶保险业务中具体适用问题的请示》(保财发〔1999〕8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你公司应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及保险除外责任问题的通知》(保监发〔1998〕3号)的要求,在船舶保险业务中严格执行财产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你公司提出的船舶保险业务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适用英国条款的意见是不适宜
的。
此复



1999年1月19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决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十六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决定》已经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4月21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决定

(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对个体工商户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污染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法规定的原则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个体工商户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管理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个体工商户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法承担排污责任。
二、个体工商户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已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